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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10次(扩大)学习会议
发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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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下午2点30分,副校(院)长李智明主持召开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宣部印发《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2020年第3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相关窃密泄密案例的通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项目建设管理培训视频会议纪律情况的通报》,书面学习了《求是》杂志(第11期)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李智明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对推动民法典实施作出了科学部署,为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切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结合校(院)工作实际,李智明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二要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优势,做好相关课程设计,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党校主体班教学重要内容,扎实推动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员头脑。三要强化党校思想引领主阵地作用,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四要强化党校理论建设职能作用,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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